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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外汇管理局(信息中心)关于国际收支系统补充银行标识码的通知

(1996年11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)

 

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分局,计划单列市、经济特区分局: 国际收支系统在全国各分局及银行运行以来,各地区陆续增加一些新开业的银行。各分局应将新开业的银行上报总局,由总局统一编码后下发,各分局不得自行编码,以保证编码的规范性。我局根据近期各分局上报的传真,在国际收支手册银行标识码中增加如下银行及银行标识码的编码。银行设置相关银行、缺省银行编码后,应由有关分局验收;相关地区、缺省地区、相关银行、缺省银行编码设置后,应由有关分局报上级外汇管理局,最终报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中心备案。

一、中资银行:
1中国民生银行总行0918
2中国民生银行0018

二、外资银行:
1芝加哥第一国民银行1005
2韩一银行1245
3新韩银行1246
4罗马银行1510
5南通银行1540
6日本东京三菱银行1134
7深圳广东省银行1191

三、合资银行:
1青岛国际银行3003
2厦门国际银行3004
3福建亚洲银行3006
4深圳华商银行3005
以上内容请各分局转发相应银行及相应分支局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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